
我们是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前林村村民,前林村地处华侨大学对面,房产经济和商业经济非常繁荣,与泉州中心市区相比可以说毫不逊色,家家户户都做寓公,衣食无忧。在2010年9月间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拆迁指挥部与华大街道办事处以所谓的“社会公共利益”和“五大战略”的需要进行协议拆迁,我们的房屋是通过丰泽区政府及拆迁部门,下至村干部,上至区委领导无数次的协商,虽然补偿远远不够我们房屋的价值,但是我们还是支持丰泽区政府所谓的公益事业,才与丰泽区华大拆迁指挥部及华大街道办事处签订拆迁协议(拆迁后却发现实际是进行商业开发而非公益事业)。
协议签订后,我们也依法交付了房屋并搬迁,履行了全部协议义务。政府也发放选房证、过渡费及相关补偿费用,并承诺在一个月内把拆迁协议交予我们。然而,房屋被拆除后,政府却不履行承诺交予协议,经数次讨要,却被丰泽区华大拆迁指挥部以种种借口扣留至今。2014年8月,丰泽区政府以一纸通文单方面撕毁《拆迁协议》。

到现阶段2016年11月开始分房选房,华大拆迁指挥部与华大街道办事处单方面要求我们按照他们所认定的面积进行“预选”房源,经我们多次与拆迁指挥部和街道办事处据理力争及协商,要求拿出撕毁协议的法律法规及理由,但拆迁指挥部和街道办事处都是以丰泽区领导指示为由,如果不答应就视为放弃选房资格,跳号选房。由此产生了不按序选房、暗箱操作,严重损害到百姓的切身利益。试问这是什么法律、法规?这是严重违背法律的公平、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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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丰泽区华大拆迁指挥部与华大街道办事处以暗箱操作的形式跳号选房后,被蒙在鼓里的群众终于愤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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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在违规选房现场,因为这种做法严重伤害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引起了现场群众的强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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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一直宣扬的公平、公证、公开又体现在哪里呢?
在2010年为达到尽快拆迁的目的,拆迁部门采取各种各样的方法“威逼利诱”,签订协议后又“出尔反尔”,普通老百姓对这种作法都嗤之以鼻,而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拆迁部门却堂而皇之、明目张胆的为所欲为,试问如此作法将置法律的尊严于何地?置政府的公信力于何地?置老百姓的利益于何地?

我们也多次信访,但一直以来问题始终都得不到解决,本地政府不管、本地律师不敢理、本地媒体不敢报,群众哭诉无门。

希望相关领导能够体恤我们作为弱势群体无助和无奈,在百忙之中关心过问此事,指示有关部门查清事实,同时强烈要求丰泽区政府依法确实履行双方的拆迁协议及交予我们拆迁协议,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这我们也只能请广大的朋友们帮忙扩散转发!!叩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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