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北京版“盲井”案一审宣判。12月2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现场获悉,马海有布等5名被告人均被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其中一人领刑15年,剩余4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有2人被判处死缓并被限制减刑。
此前,上述5名男子被控在工地杀人后伪造事故索赔,检方以被告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被害人家属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索赔170余万元 。
死者家属曾要求偿命
5名男子被指控在位于北京顺义的一工地上实施合谋杀人后,通过制造虚假安全生产事故,冒充被害人家属索取死亡赔偿金。
经三中院查明,2014年7月中旬,被告人程庭虎、曲木尔古等人(均另案处理)经合谋,决定实施杀害被害人后制造虚假安全生产事故,再冒充死者家属索取死亡赔偿金。程庭虎根据事前分工,找到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南邵地铁站附近一工地,准备伙同他人实施预谋的犯罪行为,但因故放弃。
2014年7月26日,程庭虎伙同他人再次合谋决定故技重施,承包了北京市顺义区马坡地区东侧地块2工地的7号楼外墙勾缝工程,将该工地作为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
在被告人马海有布的指示下,被告人吉则阿支将被害人陈某(男,殁年32岁)带至北京,被告人程庭虎负责将马海有布、吉则阿支与陈某安排至该工地7号楼13层实施高空作业,由二人伺机杀害陈某。
2014年8月17日18时许,马海有布、吉则阿支在实施过程中持钢管击打陈某头部后,共同将其从7号楼13层抛至该楼2层的平台,致陈某死亡。后马海有布等人谎称陈某之死系意外事故,且伙同程庭虎隐瞒了被害人陈某的身份,由被告人曲木尔古伙同吉则达则等人冒充被害人家属,向工地施工方索要赔偿人民币60万元。不过,曲木尔古等人在未实际获得上述款项的情况下潜逃。
经鉴定,被害人陈某符合高坠致重度颅脑损伤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2014年9月至10月,马海有布、吉则阿支、程庭虎与曲木尔古等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吉则达则也于2016年6月22日落网。